2011年天津市宁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补充我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不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县非农业户口;
2、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地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或到宁河人才网http://www.tjnhrc.com下载打印)、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报到证或现有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
具体内容请查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tjnhrc.com/2011shiye/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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