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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蓟县面向服务期满的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2013-08-15 17:42:4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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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人员(简称专门服务项目人员)期满后的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市人力社保局通知精神,面向我县服务期满的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员招聘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落实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关于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县属26个镇乡各招聘1名、文昌街招聘6名,共计32名。 

(二)招聘对象。 

天津市统一组织考试选聘的,在我县范围内今年及往年服务期满的下列人员: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 

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3、选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非农业户口;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二)笔试。 

笔试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服务期满证书原件(无证书或待发证书的由选聘单位出具服务期满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等材料到蓟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出现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2013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由蓟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笔试成绩并列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蓟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蓟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察应作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蓟县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职称情况、报名序号、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总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职位确定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采取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入选人员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再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人员实际情况,安置到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按原经费渠道解决。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82822867 

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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