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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3-09-20 15:08: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河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东人发〔2007〕5 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2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5、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

7、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2日至1994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2日至1994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2日至1994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22日同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河东区教育网(http://www.tjhdjy.com)、河东区专业技术人员之家网站(http://www.zjzj.gov.cn)发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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