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智慧城市建设须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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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建设须有的放矢
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不仅在经济领域产生巨大影响,也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新手段。依托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城市,是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智慧城市已经成为一个热词,但何为智慧城市、智慧城市如何促进治理升级、如何科学有效地建设智慧城市,对这些基本问题仍然需要深入探究。
智慧城市具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城市空间数字化。信息技术、数字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城市空间,城市部件实现“万物互联”。二是信息技术改变城市生活。信息与人们工作、学习和生活发生化学反应,城市各领域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基础上实现智能运行,如智能缴费、智能交通、智能养老、智能社区、智能环保、智能政务等,成为一个更加方便快捷、运转高效的人性化城市。三是智能驱动城市治理创新。城市治理主体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不但可以及时为市民解决具体问题,而且可以实时感测城市运行状况、优化城市治理决策,推动城市可持续、包容性发展。
实践证明,智慧城市不仅在推动城市产业发展、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实现城市治理精细化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而且能在人、物理空间、人工智能方面发挥组合效应,带动政府各部门、城市居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有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但是,智慧城市建设的理想预期在实践中还面临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一是“有产无智”。相关高科技企业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支撑性力量,但智慧城市建设不能只是购置它们生产的高科技设备。现实中,一些地方的智慧城市建设成为企业兜售设备的“竞标场”,加上产业发展冲动,一些城市在相关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上马智慧城市项目,导致后续投资乏力、管理滞后、资源浪费。由于信息技术设备更新换代速度非常快,最终可能只是购买了一批过时的设备和终端产品。二是“有智无慧”。一些地方的智慧城市建设局限在“网格化管理”“综治维稳”等智能管控领域,既忽略了多部门联动的系统性,也忽略了政府与社会的协同性,不同部门的数据系统互不联通,存在“数据隔离”问题。三是“有慧无惠”。建设智慧城市,意味着城市发展要素的全面革新,意味着城市居民广泛使用信息技术并从中得到更多实惠。然而,一些地方的智慧城市建设既与城市居民的需求脱节,又缺乏城市居民的参与,没有真正服务于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此外,由于对技术和大数据的高度依赖,智慧城市建设还普遍面临技术安全风险、用户信息安全风险、居民信息壁垒风险等问题。
可见,对于智慧城市建设要进行冷静的思考、周密的规划,尽量避免产生负面效应。为此,需要充分考虑两个原则:一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方向。智慧城市建设既不能落入资本驱动的陷阱,也不能落入技术驱动的陷阱。要了解城市运行各方面、各领域的真正需求,保证智慧城市建设能够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以包容性发展为准则。智慧城市建设绝不仅仅是购置一些冷冰冰的技术设备,而是要服务于人民群众。成功的智慧城市建设一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技术嵌入到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推动城市居民广泛有序参与到城市发展中来,以此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实现整个城市包容性发展。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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