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市实验中学招聘管理岗位人员公告(2名)
2021天津市实验中学招聘管理岗位人员公告(2名)已发布,本次管理岗位人员招聘参加2021年上半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的全市性事业单位集中招聘,考生可于2021年4月19日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按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日程安排将于5月下旬进行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公告,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笔试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1年天津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天津市实验中学管理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是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实验中学始建于1923年,是天津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之一,学校一直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办学的永恒主题。学校为完全中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拥有一支在全市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师队伍,并拥有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两者完美的结合,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多年来一直位于天津市前列。随着近年来学校办学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对教师队伍专业化的要求,我们欢迎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队伍,共同努力把我校建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名牌学校。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聘管理岗职员共2名,包括总务处职员1人,教务处职员1人。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专业范围参照2015年教育部专业目录及之后更新的专业目录)和工作技能;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以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考期限内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人员。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2021年天津市实验中学管理岗位人员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
(一)公告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招聘方案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将于2021年4月8日在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实验中学网站(http://tjsyzx.tj.edu.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本次管理岗位人员招聘参加2021年上半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的全市性事业单位集中招聘,考生可于2021年4月19日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时,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按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日程安排将于5月下旬进行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公告,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笔试成绩将在考评中心报名网站和我校官网予以公布。我校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通知详见我校官网公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日程安排将于6月下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详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我校官网公告。遇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笔面试结束后,笔面试成绩按5:5比例汇总得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将在考评中心报名网站和我校官网予以公布。
(五)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规程执行。遇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学校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遇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学校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拟聘人员须携带高校三方协议、高校派往我校的派遣证等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九)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聘用手续完成后,我校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名册》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和我校官网(http://tjsyzx.tj.edu.cn)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354658-125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354658-2224
天津市实验中学
二〇二一年三月
《2021年天津市实验中学管理岗位人员招聘计划表》
岗位 |
简介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其他 |
总务处职员(管理岗) |
从事学校食堂管理、校舍管理、环境管理、档案管理、政采和资产管理等各项总务处管理工作。 |
1 |
环境科学类、土建类、食品工艺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行政管理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届毕业生(详见备注解释); |
教务处职员(管理岗) |
熟练使用EXCEL及WPS等相关办公软件,负责教务处教学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届毕业生(详见备注解释); |
表中应届毕业生指2021届毕业生和“2019、2020年毕业后离校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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