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第四批)
2021年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17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河东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邮编):河东区津塘路十四经路5号(300171)
电话:022-24150712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9日
附件:河东区202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第四批)(由于名单涉及个人隐私,请复制原文链接到浏览器打开查看)
文章来源:https://zk.cnthr.com/#/common?cid=b5f7494d-2be3-4c1a-93f5-f2ece7b05122&s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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