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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批科研助理招聘方案

发布:2023-06-01 11:57:1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批科研助理招聘方案已发布,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6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批科研助理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发展和科研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天津医科大学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津医大政发〔2021〕38号)要求,现将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素质和专业技能、满足相应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岗位条件,自愿应聘科研助理岗并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科研助理岗位相关规定。


  三、工作程序


  (一)竞聘所需材料


  1.应聘简历电子版,请按照附件要求模板填写;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最高学历、学位),未取得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


  (二)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6日


  2.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将本方案要求规定“竞聘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详见招聘计划附件),并将邮件命名为“竞聘+岗位编号+姓名”,未按照规定发送邮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选聘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时各二级单位和科研项目组(团队、个人)应加强对应聘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把关。在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各二级单位会同科研项目组(团队、个人)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候选人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报学校审批后,确定聘用人员。


  四、聘用形式


  科研助理岗位属临时性岗位,为学校非事业编制职工。应聘成功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驻到我校相应科研助理岗位工作。


  五、待遇


  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附件:简历模板


  科研助理招聘计划


  报名信息表


  文章来源:http://www.tmu.edu.cn/rsc/2023/0531/c2711a65435/page.htm



 重要提示
 
  注意!2024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预计为2024年2-3月(具体以公告发布为准!)历年天津市考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需要备考笔试公共科目的考生可借鉴参考2024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也可采取结构化小组、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其他面试形式。面试可参考2024年天津公务员面试系统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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