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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4-03-21 10:15:5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期间若有问题,请向我单位反映。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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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47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1.承担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就业服务宣传工作;2.承担本市劳动力资源管理的事务性工作;3.承担本市创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4.承担本市外地来津人员就业管理服务工作;5.承担职业培训的指导和经办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需提供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专业参考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的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拟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2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主要从事就业创业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具体详见《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4年3月2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和网站:2024年3月27日9:00至4月1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16:00。


  就服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和网站:2024年3月27日9:00至4月3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缴费。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4月11日9:00至4月13日9:00。


  每个岗位的已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届时可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于2024年4月3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电话:022-28013603)。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查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管理岗一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管理岗二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计算机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4月23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持身份证、报名表,携带与报考岗位相关材料到就服中心进行资格复审。2024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核查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于5月10日9:00至5月11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5月17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就服中心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其他事宜


  如需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有关调整信息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由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最终解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620177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36460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hrss.tj.gov.cn/xinwenzixun/gggsnew/202403/t20240321_6566389.html
\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
  附件: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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